獎學金名稱 |
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|
申請學年度 |
113學年度 第1學期 |
申請時間 |
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(星期五)上午12:00截止 |
獎學金金額 | 一、傑出僑生獎學金,每名可獲頒新臺幣20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(因誤植更正獎金) 二、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,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 |
申請資格 |
二~四年級,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80以上、操行80分上。 (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) (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)。 |
檢附資料 |
一、申請表 五、填寫表單 https://reurl.cc/Yq4GV4 |
其他說明 |
名額:僑委會在總名額限度內,依各校申請人之學業成績次序核定之。 註:113年度已獲領旨揭獎學金者,明(114)年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