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,向學校提出申請- 即日起至10月18日止

發布日期 : 2024/09/23

獎學金名稱

113年度財團法人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

申請學年度

113學年度 第1學期

申請時間

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截止

獎學金金額

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,000元及獎狀乙紙。

申請資格

二~四年級,112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75以上、操行80分上。

(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) (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)。

檢附資料

一、申請表
二、中文歷年成績總表(112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)
註:如有清寒證明,提出清寒證明。

其他說明

名額:依各校申請合格僑生人數與應分配獎學金總數計算各校應配名額。

          各項獎學金名額以學業成績順序平均分配。

註:113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