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113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,向學校提出申請- 即日起至10月28日止

發布日期 : 2024/09/30

獎學金名稱

教育部113學年度清寒僑生助學金

申請學年度

113學年度 第1學期

申請時間

即日起至113年10月28日(星期一)中午12:00截止

助學金金額

9-12月,每個月3,000元。

申請資格

一~四年級,具有清寒證明者。

(凡留級、重讀或延畢之僑生,均不得請領) (碩、博士生不得申請)。

檢附資料

一、申請表(紙本)
二、填寫線上表單 https://reurl.cc/WNVDOy

三、歷年成績單(112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),一年級免成績單

四、清寒證明(不限年限均可提交,建議交最新年度的證明)。

五、其他證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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