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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修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【學(碩)士學分班】招生簡章

發布日期 : 2025/08/11

課程內容諮詢:請洽各系辦公室
報名諮詢:推教中心賴(@758askzs)或洽07-7358800轉1187~1189
報名日期:114 年 9 月 1 日至 114 年 9 月 19 日 
報名連結:https://forms.gle/S7zu1ANq5TkU749JA 

繳費方式:填寫google表單→至本中心官方Line(@758askzs)留訊:姓名/已報名學分班→學校審核通知繳款費用→學員回傳匯款憑證。(戶名: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,轉帳銀行:元大銀行(806) 帳號:21342006688120)。
退費標準:依規定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就學者,其退費標準如下:
本校因故未能開班,全數退還已繳之學分費。繳費後至開課日前退選,退還學分費9成 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(依本校行事曆)辦理退選者,退還所繳學分費之三分之二;上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辦理退選者,退還所繳學分費之三分之一;逾學期三分之二(含)以上者,則不退還所繳之學分費。
其他注意事項:
一、本校學分班課程採隨班上課方式辦理,如未達開班人數或因本校學生加退選額滿,為確保教學品質,維護本校學生權益,將會通知學分班學生辦理退費。
二、學分班不具正式學籍,校方無法出具證明辦理緩召及就學貸款等事項。
三、結業成績及格者發給學分證明書,入學本校後得依相關學則規定申請抵免學分,惟無法作為未來報考入學資格之同等學力證明。
四、修習之學分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之證明。
五、修業期滿後,倘欲報考考選部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」者,仍須依考選部公告之考試規則辦理。
、本校對於報名資料之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皆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辦理。
七、本校妝彩系、餐飲系及建築系部份實作技術課程幼保系教保核心課程32學分及實習,以上未開放修讀單科學分班。資管系依工學院收費。
八、依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第15條報考招生考試之學員,每學期累計取得之推廣教育學分,副學士及學士程度學分班者,至多以十八學分(約9門課)為限;碩士程度學分班者,至多以九學分(約3門課)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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